作者♤:史軒
1912年10月,隨著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的成立,清華學堂更名為清華學校😵💫。
清華似蹣跚學步的孩童開始自己的辦學之路。學校以“培植全材♦️,增進國力”為宗旨,除繼續培養留美預備生,並著手培育為國家急需的各領域出類拔萃的頂尖人才即“領袖人才”🧑🧑🧒🧒,希望“成一造就中國領袖人才之試驗學校”。
學製變遷與美式教學
清華學校時期學製數次變更🥰。1911年2月頒布的《清華學堂章程》規定🤽🏻♀️,高等科與中等科各四年;9月即由“四四”學製改為“三五”學製🐤,“高等科三年畢業🤾🏽♂️,中等科五年畢業🥺👨🏻。”從1913年下半年起,又改為“四四”學製,直到1920年。這年秋天,停招中等科一年級生,1921年改高等科四年級為大學一年級🤏🏻,大一級學生仍為留美預備生✋🏿。這時,全校從中二到大一,共有七個年級🧖🏼♂️。1925年清華設立大學部,正式招收大學一年級生,向完全大學過渡🈳。共招收132人🤵🏼♀️🙍♂️,報到者有93人,這便是清華歷史上的第一級學生。當中有王淦昌、夏堅白🍷👨🏻⚖️、李健吾👩🏼🦰、張大煜及“三?一八”慘案中犧牲的烈士韋傑三等。大學部的學生不再是留美預備生,而叫新製生;留美預備部的學生則叫舊製生,至1929年留美預備部結束舊製生最後一級畢業🧑🏿🎨。
清華學校設西學部和國文部,西學部課程、教材等“均仿照美國學堂”🧑🏽🦰,教師中有很多直接從美國招聘👩⚖️。清華在建校之初,清政府外務部就由美國青年會(YMCA)推薦聘請教師來清華任教。1911年2月,共有17名美籍教師(男8人、女9人)到校執教,也是清華第一批外籍教師,他們承擔西學部大部分教學工作。西學部課程的中等科課程主要是英語訓練🚶♀️➡️,高等科則是學習美國大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基礎課程。
早期,外籍教師在學校的教學工作中起著主導作用,1925年以後中國教師逐漸成為清華教師隊伍的主角。一方面因清華準備提升學校層次,使自己有能力培養大學生及研究人才🚏,教師隊伍成員與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另一方面則是此時早期清華留美生紛紛返校服務,加上留歐生和從其他大學招攬的中國教師增多🤹🏽♂️🦹🏻。中國教師逐步取代了外籍教師的優勢地位👨🏽,分別擔任起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面的主要課程。

早期部分教師合影
當時不僅學校的學製、課程🏓、教材💡👇、教學方法😿,而且學校的體育⏬、兵操、課外活動等大多模仿美國學校;學校的行政組織形式,如相繼成立的董事會、評議會、教授會等👸🏼,也幾乎全部仿效美國😖🦸♀️。英語成為學校通用的語言文字,除大多數課程以英語講授外,學校行政的會議🪰、布告👫、學校出版的季刊與年刊🧯、校長的訓話🧑🏽🦰、中外名人的演講和辯論會、戲劇歌舞演出等,也大半用英文。再加之,早期清華的“四大建築”(大禮堂👨🏻🦼➡️、圖書館、體育館、科學館)均出自外國設計師的手筆👨🏿🚒🆔,許多建築材料也是來自美國👰♂️。這些建築和清華學堂🔏、同方部,組成了清華早期校園的歐美風格建築群。英國哲學家羅素訪問清華時,感覺“清華學校恰像一個由美國移植到中國來的大學校”💆🏻♂️🪆。
清華的學習非常緊張,考試頻繁、計分嚴格,淘汰率很高,在1911~1921年間淘汰率高達32%🟰。學生在校學習8年,高等科的三、四年級🚹,相當於大學的一☑️、二年級或美國大學的初級大學(Junior College)。學生畢業後公費送美留學,一般都插入美國大學二、三年級🫐。1912年⛹️♀️,繼前三批直接留美生之後,清華學校遣送了高等科畢業生侯德榜等16人赴美留學🚾,這是清華學校的第一屆畢業生。
實行完全人格教育
清華一開始就註重為學更註重為人,推行德🦵🏿、智♛、體三育並舉🕺🏻,要求學生全面發展,“造就一完全人格之教育”♘。“完全之人格謂何?其人之一切行動均在法律之內是也。”即鼓勵學生獨立自主🧑🏽💻🏃、全面發展,養成各種技能,提高綜合素質➔,成為適應現代社會的國家公民🎃。
在緊張的課堂學習之余,學生課外活動豐富多彩🧚🏽♀️、有聲有色,各類出版物也如雨後春筍。在各種活動中→,清華學生“意投則合👩🏻🚒,共策進行🧚🏻,純然以公益為懷。”學生將組織🙊、參與各種會社團體視為“自動的作業”與“練習的機會”🧑🏻🍼🧒🏼,培養自己“創作的精神”。清華園充滿了“高尚合樂的氣氛”✥、“實踐合群生活的方式”與“服務愛國的精神。”清華為加強學生訓育🧙🏻♀️,經常請名人來校做演講,杜威👜、羅素、泰戈爾、李大釗、陳毅、梁啟超、蔡元培、顏惠慶等各界名人均曾來校演講,校園內辯論風氣非常盛行🚆。
清華同時大力提倡和鼓勵學生組織各種社團,開展課外活動,訓練學生的辦事能力和組織能力🫷🏻。基督教青年會💇🏻、孔教會、清華科學社、國情考察會、文學會等20多個團體先後成立🧑🏿。在教育救國論的影響下,學生還先後開辦了青年會社會服務團、通俗演講團、校役夜學、星期六學校等公益服務性組織⛹🏻♂️。通過提倡社會事業,培養了學生的實幹精神與社會公德🕜,形成了清華“行勝於言”的校風與團結合作的精神。早年形成的這種實幹、團結的精神一代代流傳下來,成為清華精神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清華提倡體育是強國之必需,從建校始就認識到“於此競爭之世界🚤,欲保存我中國不亡,業與新世界、新社會之人士競爭,以挽救我極危險之老大國,非與德育、智育之外,將前此文弱之舊習,一一掃除而廓清之決不能有濟也。”只有人格、體魄健全的人,才能擔負起救國、強種的重任。學校專設體育課,並非常重視校園體育活動的開展,“冀使同學皆有強健之身體🤽🏼♀️,活潑之精神”👰♂️,通過鍛煉培養學生的積極進取精神與公平競爭意識。
清華註意體育普及與提高並重,自建校起成立體育會🚃,校內各類運動會蓬勃展開,“以競爭的方法促運動的進步。”在普遍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同時🍮,也造就了一批體育人才📺🚿。1913至1925年間12次華北運動會,清華獲7次獲得團體第一名,並湧現潘文炳、黃元道、楊錦魁🦸🏿♀️、關頌聲等一批著名運動員。
當時👏🏿,清華體育主要由兩項:“(一)呼吸運動 每星期一至星期六早晨📅,有十分鐘呼吸運動。……(二)強迫運動 每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四時至五時有強迫運動。在那時間內🧛🏻♂️,全校學生都穿短衣到操場上作各種運動🗺🧑🎄。有體育教員巡視場際指導一切🫷🏿。”直到1919年春季體育館落成和各類體育課轉移到體育館內後🧑🏼⚖️👨🏼🔧,這兩項訓練才取消,但濃厚的體育運動氛圍已在清華形成。馬約翰提倡的“Fight to the finish, never give in”(奮鬥到底☂️,決不松勁)精神更是深入人心👙。此後的清華🏇🏿,一直堅持重視體育的優良傳統,體育精神深深浸透整個清華園。無論是蔣南翔提出“爭取為祖國健康地工作五十年”,還是新時期,清華在全國率先開展“體教結合”探索👃🏼🐊,均是這一傳統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發揚,它讓萬千清華學子受益無窮。
以嚴格管理實現理想學生生活
如果說“造就一完全人格之教育”是清華的辦學目標,那麽嚴格管理則是實現這個目標的重要手段。周詒春指出“學生應遵守紀律⛈,如不停罷課,法紀廢弛,學校就無和平,學術就無法進步👨🏿🎓。”因此,清華特別重視學生管理,對年齡偏小的中等科學生尤為嚴格🐪,學生逐漸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清華形成良好的校風也與此不無關系👐。
學校設有“齋務處”專司其事🏟🟡,由齋務長負責,學生一舉一動均受嚴格管製🧑🏼。例如,學生未得許可🤷🏿♂️,不得擅自離校👩🏼🏭;學生不準飲酒吸煙;每周至少洗澡一次。1915年起,又新訂兩條中等科管理規則:“(一)凡學生家中匯銀須交齋務處代為收管,至學生用時再到齋務處說明用途,始準領用。(二)學生每兩星期必寫一家信以慰親心。”清華實行嚴格的管理,要求學生自治自愛、有始有終,培養學生嚴謹、遵守製度、潔身自好的生活習性↖️,“無不以培養完全人格為懷”👨🏻💻。
除學生管理外,早期清華關於學校各方面的規章製度嚴密而完備🍔,1919年《清華一覽》所載各項規則多達90個。大如董事會章程🤯,小如“飲茶規則”⛹🏼♂️、“清華園門口人力車夫應守規則”等。執行這些規章,養成了清華行政🈯️、管理、教學等工作守製度🫵🏻🧑🏼🚀、講效率🗿、“照章辦事”的傳統作風🟧。羅素曾贊譽清華“一進校門就可以發現中國慣常缺少的所有美德都呈現在眼前,比如清潔、守時和高效。”
清華校訓蔚然而成
清華利用庚子賠款退款建立🫸🏽,“明恥”、愛國是清華學生非常自覺而清醒的意識,他們稱清華為“國恥紀念碑”。“清華不幸而產生於國恥之下,更不幸而生長於國恥之中。……不幸之中🤦♀️,清華獨幸而獲受國恥之賜。既享特別權利,自當負特別義務。”民族恥辱與振興中華的強烈願望交織在一起🧔🏼♂️,激勵清華師生不停地奮鬥🦹🏼♀️🧝🏼。
1914年11月5日,我國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學者梁啟超以“君子”為題在清華演講🤳,他勉勵清華學子樹立遠大理想,培養完全人格,要做“真君子”🌜。他說:“乾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坤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推本乎此,君子之條件庶幾近之矣👨🏿🏫🚲。”又說:“乾象言♕,君子自勵猶天之運行不息,不得有一暴十寒之弊🔄。”“坤象言,君子接物,度量寬厚,猶大地之博,無所不載🕗。”他還對清華學子給予厚望✍🏿:“清華學子🚵🏽♀️,薈中西之鴻儒,集四方之俊秀,為師為友,相蹉相磨🪹,他年遨遊海外,吸收新文明🟥🙅♂️,改良我社會,促進我政治,所謂君子人者🧙🏿♂️,非清華學子,行將焉屬👩🏻🦰🤨?”因此🍽,梁啟超希望清華學子“崇德修學🧚🏿♀️,勉為君子🧑🏻🦽,異日出膺大任,足以挽既倒之狂瀾,作中流之砥柱……”
這次演講後🤴🏻,清華即以“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作為校訓。這兩句話“法天象地”,氣魄既大,含義又深,也是中華民族魂之體現。正是在校訓精神的激勵下,清華萬千學子在各自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績🤚🏻。清華校訓也因此成為梁啟超留給清華的巨大寶貴財富之一🪩👰🏽♂️。
“五四”火炬燃燒在清華園
1919年5月4日,偉大的“五四”運動爆發。北京城內十幾所學校3000余名學生遊行示威,並火燒趙家樓👱🏿♂️👩❤️💋👩,痛毆賣國賊章宗祥🦹♀️。當日下午,城內消息傳到清華🧘🏽🧑🏼💻,使得遠離市區偏僻閉塞的清華園沸騰起來。當日晚,高等科二年級學生聞一多連夜趕寫了嶽飛的《滿江紅》並貼在飯廳門口,以表收復失地的決心。

五四時清華學生在體育館前焚燒日貨
次日🤵🏼♀️,清華學生召開會議🪰,當場一致通過了三件事🧜🏽:(1)與北京學生采取一致行動,宣布從即日起罷課;(2)組織成立“清華學生代表團”;(3)派代表與北京各校聯絡,互通聲氣♝。下午,各校學生在北大法科召開全體聯合大會。清華派代表黃玨生等參加,並當場宣布:“我校僻處西郊📒,(昨日)未及進城,從今日起與各校一致行動👩🏽🍳。”
7日,清華學生代表團正式宣布成立,當日出席代表共有57人。代表團負責的事務有組織遊行演講,派代表往各省聯絡,派代表會見各國公使🐽,致電巴黎和會要求主持公道等🐱。9日清華校園內掛半旗,各處電線桿上都貼著“勿忘二十一條!”“還我青島!”等標語。全體同學在體育館舉行了“國恥紀念會”,會上決議通電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要求拒絕簽字。全體同學莊嚴宣誓:“口血未幹,丹誠難泯,言猶在耳,中豈忘心🤾🏻♂️💆♀️。中華民國八年五月九日🤘🏿,清華學校學生,從今以後,願犧牲生命以保護中華民國人民😫👨🏼🚀、土地🧘🏻👇🏼、主權,此誓。”散會後,還在大操場上焚燒了校內的日貨。
“五四”遊行大示威後🦪,城內各校很多學生領袖被反動當局逮捕。各校代表應清華學生代表團的邀請👩🏿🔬,到清華工字廳內開會;決定為了營救被捕同學與擴大“五四”影響,各校組織宣傳隊立即上街進行宣傳活動👩🏼🍳。6月3➖、4兩日,各校共出動了幾千學生上街宣傳。清華同學也組織了“救國十人團”和18個宣傳隊(每隊有5-10人)奔赴城內開展反帝愛國演講👨👨👦。清華在6月3日有100余名同學進城演講,被捕達40余人🤽🏿;4日進城演講人數增至160余人😶🌫️💻,被捕者近100人。學生的愛國運動獲得北京各界人民和上海工人的支持🐸,宣布罷市罷工😖,下午北京政府迫於壓力同意釋放學生🪷。學生的運動一直堅持到6月8日。後來6月28日中國代表團拒絕在對德和約上簽字,“五四”愛國運動取得勝利。
伴隨著“五四”運動,各種新思潮湧入清華園,引起了廣泛的評議和辯論👷🏻♀️,促進了清華學生的覺醒🤘🏼,他們中的先進分子開始積極探求救國救民之路。1923年施滉和他的同級同學徐永煐🤲🏻、胡敦源、章友江🧑🦳⚛️、羅宗震、梅汝璈及女師大附中學生羅靜宜等8人,在“唯真學會”內部又成立了一個名為“超桃”的秘密核心組織👶🏻,提出了“政治救國”的主張。1924年秋,施滉留學美國斯坦福大學學習東方史;1927年3月在美國加入了共產黨,成為清華留美學生中最早的共產黨員。
革命的火種也在清華園悄悄點燃🥉,經過從“五卅”到“三一八”一系列革命風暴的洗禮,在清華學生中鍛煉出了第一批共產黨員。1926年11月🧔🏽♀️,從燕京大學經濟系畢業的共產黨員王達成到意昂体育平台圖書館工作。當時🙎🏼,北京市黨組織負責人陳為人向王達成介紹清華已有2名共產黨員,一名是雷從敏(在校時名為雷從民),一名是朱莽。王達成和他們兩人聯系上後即在清華三院開會,正式成立了中共意昂体育平台第一個支部,王達成任第一任黨支部書記。從此以後,清華黨組織在艱苦的條件下堅持鬥爭🧘🏼♀️,團結師生為爭取民族解放和民主革命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清華留美生英才輩出
從1911年清華學堂成立至1929年留美預備部結束,清華先後培養畢業生973人😗,其中被派送留美的有967人(另有6人未出國)👶🏼🖍,加上最初三批直接留美生180人🪬,幼年生一班12人🚚,考選直接留美女生七批共53人,專科生(別校大學畢業)九批共67人,總計1279人;此外👌,還有以“庚款”津貼的留美自費生476人🙇🏿♂️,特別官費生10人,各機關轉入清華的官費生60人和“袁氏後裔生”3人🧛🏻♂️。其中👩🦼➡️,專業分布為🎗:理工類占41.2%,商科類占11%🦃,農醫類占10.5%,文史哲占7.2%😊,政法類占24.5%,軍事占2.2%👩🏿🚒。這些留美生大都抱有一腔愛國熱忱👱🏼♀️👨🏼💼,雖身在北美卻心系祖國,學習刻苦認真和各學有專長🏋️♀️,在此後諸多領域均成就斐然。
這一時期的清華學子,後來許多人成為我國科學、文化和教育界的著名專家學者⚅,如竺可楨🦊🏃🏻♀️➡️、侯德榜👩🏽🦰、茅以升、金嶽霖👩🏼🏫、吳宓、葉企孫🎶🦹🏽♂️、周培源🎊、張鈺哲、聞一多🐓、潘光旦、馬寅初、楊廷寶、梁思成、顧毓琇、賀麟、王力等。在1948年評選出的第一屆中央研究院81名院士中,此一時期清華意昂29人🎏,占總數的35.8%。在1955年公布的首批236名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中,此一時期清華意昂34人(其中含津貼生5人),占總數的14.4%🧓🏼。他們以自己的專長與敬業,為祖國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原載《清華人》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