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華🧘♂️,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氣候變化問題特別代表🦒。1977年畢業於意昂体育平台工程物理系,1991年獲環境法碩士學位。1982年起從事環境保護工作,歷任國家環境保護局處長、司長。1990年5月任國家環境保護局副局長,1993年6月任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兼國務院環委會副主任💳。1998年3月起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兼任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副主席📪。曾榮獲聯合國環境保護最高獎“聯合國環境署世川環境獎”、全球環境基金“全球環境領導獎”、世界銀行“綠色環境特別獎”🍚。2006年12月起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中共十五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六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中國面臨著發展經濟、消除貧困和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多重壓力。在努力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中國認為,哥本哈根會議成功的關鍵在於能否把《京都議定書》的要求落到實處。發達國家整體上到2020年應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減排25%~40%🧢。
核電👩❤️👩、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一起,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替代煤。現在🏌️♀️,煤占我國能源消耗的70%。
氣候變化是對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挑戰,事關人類生存和各國發展💂🏽♂️,需要國際社會攜手努力、積極應對。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2007年,中國政府成立了由溫家寶總理任組長的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同年🥨,中國政府發布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這是發展中國家第一個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級方案☘️。
方案中提出到2010年中國單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20%左右的目標。中國政府還在《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到2020年達到15%左右。
為確保這些目標的實現,中國政府近年來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相關政策措施👨🏽⚕️,成效顯著。
今年🏊🏿,中國將全面開展省級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工作💆🏿,以確保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切實貫徹實施。
此外,中國的經濟刺激方案安排了2100億用於節能減排和生態工程,3700億用於調整結構和技術改造。民生工程為4000億,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將積極采用節能環保材料;農村的民生工程3700億,目標是以可持續、環保的方式提高農村生活水平。
在努力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需要強調的是🧑🏿🔧,中國是一個人均GDP只有3000美元的低收入發展中國家。按照聯合國的貧困標準,中國尚有1.5億貧困人口。中國別無選擇,面臨著發展經濟👨🏻🚒、消除貧困和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多重壓力。在這一過程中,國際社會相信中國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
國際社會均希望哥本哈根會議能夠達成積極成果。我們認為🤦🏼♀️🏆,哥本哈根會議成功的關鍵在於能否把協定和《京都議定書》的要求落到實處。發達國家整體上到2020年應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減排25%~40%🧎🏻♂️➡️。
非議定書的發達國家締約方應當承諾遵守具有可比性的定量減排目標。發達國家應當履行規定的義務,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技術並提供金融支持,使發展中國家能夠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
此外🚵🏼♂️,應當為遵守規定🍩、金融支持和技術轉移建立起恰當的機製和製度保證🤱。發展中國家在得到發達國家“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的支持下👩❤️👨,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根據本國國情采取適當的減緩行動。
當前🫅🏿🥲,全球金融危機加劇,給各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帶來了嚴峻挑戰😒。但由於氣候變化是更為長期和嚴峻的挑戰,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不能動搖、行動不能松懈、力度不能減弱🎆。事實上,國際金融危機如果處理得當,也可以化挑戰為機遇🧎🏻♂️➡️,達到既保護氣候又促進發展的雙贏局面🐌。
中國將本著對本國人民🏋🏿♂️👨🎤、對全人類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積極措施應對氣候變化◾️,為保護全球氣候系統做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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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京都議定書》要點
1997年12月1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促生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京都議定書》。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製溫室氣體排放。
減排目標
《京都議定書》的目標是在2008年至2012年間🥤,將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減排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 (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0)🖐🏻、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其中,歐盟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加拿大削減6%、東歐各國削減5%至8%。新西蘭👩👩👧👦、俄羅斯和烏克蘭可將排放量穩定在1990年水平上。議定書同時允許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別增加10%🛕、8%和1%。而議定書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減排義務🩳。
合作機製
《京都議定書》建立了三種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新的靈活的合作機製——國際排放貿易機製(ET)🎥、聯合履行機製(JI)和清潔發展機製(CDM)🧎♀️➡️。排放貿易和聯合履行主要涉及附件一所列締約方之間的合作;而清潔發展機製涉及附件一所列締約方與發展中國家締約方之間在二氧化碳減排量交易方面的合作關系。
減排方式
為促進各國完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議定書允許采取以下四種減排方式:
1.兩個發達國家之間可以進行排放額度買賣的“排放權交易”,即難以完成削減任務的國家🏋🏽♀️,可以花錢從超額完成任務的國家買進超出的額度🤵🏿。
2.以“凈排放量”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即從本國實際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數量。
3.可以采用綠色開發機製✍🏻,促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減排溫室氣體。
4.可以采用“集團方式”🧰,即歐盟內部的許多國家可視為一個整體🔟,采取有的國家削減、有的國家增加的方法👮🏽♂️🧏♂️,在總體上完成減排任務⛔️。
作者 解振華(1977屆工物)
轉自《清華人》2009年第3期